买房时一共有四“金”,很多人分不清,金字虽然一样,区别却是很大,千万不能搞混淆了,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四“金”。
一、定金
定金又称保证金,主要是指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向卖方缴纳一定额度的金钱,作为买房担保的方式,主要目的是为了约束买卖双方的行为。根据我国《担保法》规定,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(买方)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(卖方)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二、订金
订金又称预付款,
主要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事宜初步达成协议后,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,其属于单方行为,不具有担保债权的履行的作用,当然,也不能够表明合同的成立。
通常是在约定所选房号、面积、房屋平米单价及总价款后,约定一个期限,买卖双方需在此期限内签署正式协议。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,成为价款的一部分,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,不管是哪一方违约,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。
三、认筹金
开发商正式销售房屋前,通过一些活动折扣让购房者缴纳认筹金,缴纳认筹金的购房者有限获得房屋的购买权或一定程度的优惠,在房价上还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。
特别提醒:认筹金无法律效应。
四、诚意金
诚意金又称意向金,多数体现在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当中,是交易主体以防各自违背诚信原则,从而签订的诚意金条款,此金缴纳后一般可抵作房款使用。
特别提醒:诚意金属于交易主体的自发行为,法律无明文规定。
买房交定金要注意什么
1、在买房交易的时候,交定金时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,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,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,没有法律的保护。很多时候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,会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,但是没有想到在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,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。
2、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,它仅是具有指导性的,消费者是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。
3、一般情况下,双方虽然是订立了定金条款,但是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,合同才会生效,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,谨防有的不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,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,故意让消费者违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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